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建标[2016]248号),我部组织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(集团)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《室外排水设计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、电子邮箱:
lichunju@smedi.com。
2、通信地址:
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;邮编200092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2018年7月19日
附件:室外排水设计标准(征求意见稿)
前 言
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建标函[2016]248号)的要求,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修订了本标准。
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总则 ;2术语和符号 3排水工程;4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;5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;6泵站;7污水和再生水处理;8污泥处理和处置;9智慧控制。
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新增第3章排水工程,系统规定室外排水工程的组成和相互关系,以提高本标准的系统性;2第5章排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补充管道进入综合管廊、倒虹管基础、高架道路和下穿立交道路排水等要求;3第6章泵站补充下穿立交道路泵站集水池要求;4第7章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处理删除了生物滤池、塔式生物滤池和土地处理等工艺,补充了膜生物反应器(MBR)、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(MBBR)和人工湿地等应用广泛且运行可靠的工艺;5第8章污泥处理和处置补充了高含固厌氧消化、好氧发酵、深度脱水、污泥干化焚烧等内容;6此外还根据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的新要求,补充和提高了设计标准;7原先的检测和控制更名为第9章智慧控制,根据自动化控制和网络信息化发展的趋势,更新检测和自动化控制的要求,并新增智能化和信息化的要求,以实现智慧控制的目标。
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,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(集团)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寄送至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(集团)有限公司(地址: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;邮编:200092)。